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警衔条例》规定,晋级的期限:二级警员至一级警司,每晋升一级为三年;一级警司至一级警督,每晋升一级为四年。在职的人民警察在院校培训的时间,计算在警衔晋级的期限内。
警衔晋级的条件如下:
(一)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遵纪守法;
(二)胜任本员工作;
(三)联系群众,廉洁奉公,作风正派。
警衔晋级期限届满,经考核具备晋级条件的,应当逐级晋升;不具备晋级条件的,应当延期晋升。在工作中有突出功绩的,可以提前晋升。
一级警督以上的人民警察的警衔晋级,在职务等级编制警衔幅度内,根据其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实行选升。
人民警察由于职务提升,其警衔低于新任职务等级编制警衔的最低警衔的,应当晋升至新任职务等级编制警衔的最低警衔。
警司晋升警督,警督晋升警监,经相应的人民警察院校培训合格后,方可晋升。
人民警察警衔晋级的批准权限适用第十三条批准权限的规定。警司、警员提前晋升的,由公安部政治部主任批准。
拓展资料:警衔是什么意思?
警衔:区别警察等级的称号。
我国人民警察的警衔分为总警监、副总警监、警监、警督、警司、警员等;武装警察的警衔和军衔相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警衔管理条例》第十五条 一级警督以上的人民警察的警衔晋级,在职务等级编制警衔幅度内,根据其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实行选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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