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叫受害者侮辱性绰号;指责受害者无用。粗言秽语、喝骂。
(二)对受害者的重复的物理攻击,身体或物件。拳打脚踢、掌-掴拍打、推撞绊倒、拉扯头发。
(三)干涉受害者的个人财产、教科书、衣裳等,损坏,或通过他们嘲笑受害者。
(四)欺凌者明显地比受害者强,而欺凌是在受害者未能保护自己的情况下发生。
(五)传播关于受害者的消极谣言和闲话。
(六)恐吓、威迫受害者做他或她不想要做的,威胁受害者跟随命令。
(七)让受害者遭遇麻烦,或令受害者招致处分。
(八)中伤、讥讽、贬抑评论受害者的体貌、性取向、收入水平、国籍、家人或其他。
(九)分派结党:孤立、杯葛或排挤受害者。
(十)敲诈:强索金钱或物品。
(十一)画侮辱画。
(十二)网上欺凌,通过互联网形式发表具有人身攻击成份的言论。
校园欺凌的形式有:语言侮辱;暴力手段欺辱;干涉其他人的财产、教材;对别人的外貌中伤等行为。校园欺凌一般就是公安机关对其进行教育和采取民事赔偿等形式。
一、性侵害的主要形式
1、暴力型
暴力型性侵犯,是指犯罪分子使用暴力和野蛮的手段,如携带凶器威胁、劫持受害者,或以暴力威胁加之言语恐吓,从而对女性实施强奸、猥亵等。暴力型性侵犯的特点如下:
其一,手段残暴—当性犯罪者进行性侵犯时,必然受到被害者的抵抗,所以很多性犯罪者往往要施行暴力且手段野蛮和凶残,以此来达到自己的犯罪目的。
其二,行为无耻—为达到侵害受害者的目的,犯罪者往往会厚颜无耻地不择手段,比野兽还疯狂地任意摧残凌辱受害者。
其三,群体性—犯罪分子常采用群体性纠缠方式对受害者进行性侵犯。这是因为,人多势众,容易制服被害人的反抗而达到目的;还会使原来单个不敢作案的罪犯变的胆大妄为,这种形式危害极大。
其四,容易诱发其他犯罪—性犯罪的同时又常会诱发其他犯罪,如财色兼收、杀人灭口、争风吃醋、聚众斗殴等性事件。
2、胁迫型
胁迫型性侵犯,是指利用自己的权势、地位、职务之便,对有求于自己的受害人加以利诱或威胁,从而强迫受害人与其发生非暴力型的性行为。其特点如下:
其一,利用职务之便或乘人之危而迫使受害人就范。
其二,设置圈套,引诱受害人上钩。
其三,利用过错或隐私要挟受害人。
3、社交型
社交型性侵犯,是指在自己的生活圈子里发生的性侵犯,与受害人约会的大多是熟人、同学、同乡、甚至是男朋友。社交型性侵犯又被称“熟人强奸”、“交性强奸”、“沉默强奸”、“酒后强奸”等等。受害人身心受到伤害以后,往往出于各种考虑而不敢加以揭发。
4、诱惑型
诱惑性侵犯,是指利用受害人追求享乐、贪图钱财的心理、诱惑受害人而使其受到的性侵犯。
5、滋扰型
滋扰型侵害的主要形式:一是利用靠近女生的机会有意识地接触女生的胸部,摸捏其躯体和大腿等处,在公共汽车,商店等公共场所有意识地挤碰女生等;二是暴露生殖器等变态式性滋扰;三是向女生寻衅滋事,无理纠缠,用污言秽语进行挑逗或者做出下流举动对女生进行调戏,侮辱,甚至可能发展成为集体轮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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