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政策,退休后夫妻双方均为城镇居民的独生子女家庭可获得每人5000元的补助,总计1万元。而双方均为农村户口的独生子女家庭,在年满60岁后,每年可领取720元的补助。然而,如果一方为农村户口,另一方为城镇户口的家庭,只能获得5000元的补助。需要注意的是,父母双方必须年满60岁才能符合上述条件,并且各地的标准可能存在差异。
法律分析
退休后独生子女一次性补贴按新政策,夫妻双方均为城镇居民的独生子女家庭,在退休时可享受到每人5000元合计1万元的补助,双方均为农村户口的独生子女家庭在年满60岁后双方均可领到每年720元的补助,但是一方为农村户口一方为城镇户口的家庭则只能领到5000元补助。以上条件必须为父母双方年满60岁。各地的标准也不一样。
拓展延伸
退休金支付政策中的一次性独生子女费用
退休金支付政策中的一次性独生子女费用是指在退休时,符合条件的独生子女可以获得的一笔特殊补贴。根据相关规定,该费用旨在鼓励独生子女为父母的养老贡献更多,同时也是对独生子女在成长过程中所承受的独特责任和压力的一种补偿。退休人员的独生子女可以根据政策规定的条件和标准进行申请,一般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和申请表格。该费用的发放金额和方式会根据不同地区和政策的具体规定而有所不同。退休金支付政策中的一次性独生子女费用是为了关爱独生子女群体,提供更好的福利保障,确保他们的养老生活质量。
结语
关爱独生子女,提供更好福利保障,是退休金支付政策中一次性独生子女费用的目的。该费用旨在鼓励独生子女为父母的养老贡献更多,同时弥补他们在成长过程中的特殊责任与压力。申请时需符合条件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费用金额和发放方式因地区和政策规定而异。我们致力于确保独生子女的养老生活质量,为他们提供更好的福利待遇。
法律依据
《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第三十七条本省户籍独生子女父母,由当地人民政府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享受以下优待奖励补助:
(一)属于职工和城镇居民的,从发证之日起至子女十四周岁止,每月发给独生子女保健费十元,并可给予适当奖励。独生子女保健费和奖励金由夫妻双方所在单位各负担百分之五十。
职工以外的其他人员由当地人民政府统筹解决。对于城镇居民中的独生子女父母,男性满60周岁,女性满55周岁时,按一定标准发放计划生育奖励金;
(二)属于农村居民的,由当地人民政府给予奖励或者办理养老保险;
(三)独生子女死亡、伤残后未再生育或者收养子女的夫妻,由人民政府给予一定的扶助金;
(四)就业、住房、扶贫救济及子女入托、入学、医疗等方面,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照顾;
(五)产妇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三十五日的产假;男方享受十日的看护假。产假、看护假期间,照发工资,不影响福利待遇和全勤评奖。
前款第一项、第三项规定的计划生育奖励金具体办法和扶助金具体办法由省人民政府自本次修订施行之日起一年内另行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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