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历证明书》应按相应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统一式样出具。
(二)《学历证明书》必须由现任校长签章,并加盖学校公章。
(三)学校校名发生变更的,必须到毕业学校所属教育主管部门加注意见并盖章。
一、大学毕业后档案在哪里
(一)毕业后档案存放学校(注意2年期限):如果毕业后没有及时找到工作或考研,可以到学校申请暂缓就业,在两年内找到工作的,一定要及时回校办理档案转移,到学校将户籍和档案迁至工作单位所在地或单位所在地的人才市场。两年过后,学校就会打回原籍,很可能造成档案丢失;
(二)毕业后档案存放人才市场:毕业没有找到单位的(或考研),可以去学校或单位所在的人才市场进行档案挂靠,千万不能弃档。人才市场都是人事局办的,是官方机构,这是政府部门,拥有档案保管权,有权办理转正定级,放在那里起码有安全保障;
(三)毕业后找到单位的,可放心的找就业地方人才市场挂靠,而且挂靠的人才市场可能会接收个人手上的档案。从存放在人才市场之日开始,就可以算我们的工龄了。就算以后到别的地方发展,也可以通过发调档函,很方便的转到新就业地人才市场。这样既不影响在当地工作,也不影响职称晋级,工龄还能连续计算,顺畅地完成衔接;
(四)毕业后档案主动打回原籍:不管是否参加工作,都可将自己的档案拿回到原籍人事局或人才市场,以后在外地找到工作后不会麻烦,一方面工作又不需要档案,就算是是找到国企、考到公务员,单位发函到你家乡人才市场调档案就可以了。
二、毕业后档案遗失如何补档案
(一)学生本人提交补办毕业生档案书面申请(学生本人签字,按手印,原辅导员和原所在学院分管副书记签署意见,加盖学院公章,一式两份;
(二)学生档案应接收单位出具的未收到毕业生档案或毕业生档案遗失的证明,并注明因学生就业需要,请学校予以补办,加盖公章;
(三)经学工部部长审核签字后,凭以上材料领取《毕业生登记表》,学生本人据实认真填写,原所在学院审核盖章;凭教务处开具的《毕业证明》,到学校办公室加盖公章。
(四)到学校档案室复印个人《学籍卡》和《成绩卡》,加盖档案室公章;
(五)到招生办公室补办《入学电子档案》;
(六)到校医院(或县级以上人民医院)体检,开具《体检表》;
(七)到学生工作部、团委补办各类奖学金、优秀学生干部(团员)审批表等获奖证明;
(八)到组织部补办组织档案材料;
(九)到原毕业高中学校补办《入学前档案》;
(十)补办《报到证》(参照《报到证丢失补办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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