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首先,传票依法是要送达给本人,依法并不是必须送给工作单位。原告起诉状上一般写的是户籍所在地,如果户籍所在地不一致的,会加上实际居住地。如果无法送达,对方又知道你的单位,可能向法院的送达法官提供,则有可能邮寄到你的工作单位。所以法律没有规定传票须送达给工作单位,但是因为实际情况可能会造成送到单位的结果。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八十六条 受送达人或者他的同住成年家属拒绝接收诉讼文书的,送达人可以邀请有关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的代表到场,说明情况,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拒收事由和日期,由送达人、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
也可以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并采用拍照、录像等方式记录送达过程,即视为送达。
第九十一条 代为转交的机关、单位收到诉讼文书后,必须立即交受送达人签收,以在送达回证上的签收日期,为送达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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