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婚内存在夫妻共同财产,当一方死亡时,继承开始。那么,是所有的夫妻共同财产都作为遗产来进行分配还是都留给配偶不作为遗产分配呢?答案都是否定的。依照继承法的规定,死者生前的个人财产以及夫妻共同财产中属于死者的份额属于死者的遗产,由继承人继承。死者生前的个人财产属于遗产没有争议。但是夫妻共同财产中属于死者的份额才是应当被继承的遗产,而不是所有的夫妻共同财产都被作为遗产继承或是都归未死亡的一方个人所有。比如夫妻一方死亡时,二人在银行存有20万的工资结余,那么这20万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首先应该析出死者配偶的一半即10万,剩余的10万才是遗产发生继承。这样做才能既保障配偶的合法权益,也保障了其他继承人的合法权益。再比如,夫妻婚内购置了一套房产,因为出资不同,在产权登记时直接约定女方占30%的份额、男方占70%的份额。那么如果男方先死亡,这个夫妻共有的房子只有70%的份额属于男方的遗产由继承人继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二十六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的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