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意透支信用卡可能被判刑。我国刑法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信用卡透支数额较大,超过规定的限额期限的,并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任然不归还的,应承担刑事责任。
数额较大的起点,不同的地方有不同的规定,一般来说,在广东省恶意透支一万元以上含一万元,超过三个月未还,并经银行三次以上催缴,拒不偿还的,就会被银行视为恶意透支。
银行即可以起动司法诉讼程序,司法机关将采取相应的刑法措施对欠款人处以相应的刑事责任。
一、信用卡诈骗罪中的恶意透支如何认定
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一半以上涉嫌信用卡诈骗罪的持卡人都认为,被银行多次催收后,只要还了钱就不会被追究刑事责任。其实,这种认识是错误的。根据有关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恶意透支且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信用卡诈骗罪。持卡人超过规定限额或规定期限透支,并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的,就构成“恶意透支”。
当然,这里所说“恶意透支”的数额,是指拒不归还和尚未归还的款项,不包括滞纳金、复利等发卡银行收取的费用。“恶意透支”最高可能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二、交通信用卡逾期四个月会被起诉吗
1、信用卡逾期4个月会被起诉,对于逾期的,银行有权进行民事起诉,要求偿还欠款。恶意透支一万元以上的,会立案追诉。但是恶意透支,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十万元的,在公安机关立案前已偿还全部透支款息,情节显著轻微的,可以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
2、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三个月仍不归还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信用卡诈骗罪
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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