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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如何进行清偿债务

2023-06-14 来源:意榕旅游网

委托人清偿债务的规定为,受托人以自己的名义,在委托人的授权范围内与第三人订立的合同,第三人在订立合同时知道受托人与委托人之间的代理关系的,该合同直接约束委托人和第三人。

一、委托合同和行纪合同有什么不同?

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行纪合同是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二者的区别主要有以下几点:第一,行纪合同涉及的事务仅限于购、销和寄售,而委托合同涉及的事务,是民事活动中除必须由特定当事人处理以外的民事活动。第二,行纪合同中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法律活动,与第三人签订的合同委托人不享有权利和不履行义务,而委托合同中受托人以委托人的名义从事活动,受托人与第三人签订的合同对于委托人可以直接发生效力。第三,行纪合同的行纪人,有权以自己的名义与第三人签订合同,必要时可以介入交易活动,而委托合同的受委托人必须在委托人的指示权限内从事工作,始终受委托人意志的控制。第四,行纪合同必然是有偿合同,而委托合同可以是有偿合同,也可以是无偿合同。

二、信托合同和委托合同有何区别?

信托合同和委托合同的区别如下:

1、委托合同,受托人处理的是委托人的事务。也就是说,委托合同,包括但不限于财产;信托合同,受托人管理或处分的,必须是,仅限于委托人的财产,包括财产权利;

2、委托合同,无论受托人以谁的名义与第三人订立合同,委托人都必须受到受托人与第三人订立的合同的约束;信托合同,受托人必须以自己的名义与第三人订立合同,委托人完全不受订立合同的约束;

3、委托合同,不一定是必要的合同;信托合同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即必要合同;

4、委托合同,可以是受托人收取的,也可以是受托人不收取的;信托合同,受托人有权按照信托文件的约定获得报酬;

5、委托合同,委托人和受托人可以随时终止委托合同;信托合同不能单方面撤销。

三、谁是委托人和被委托人

委托合同中,委托人是指委托他人为自己办理事务的人,被委托人,也称“受托人”,是指接受他人委托代理委托人从事民事、商事活动或诉讼、仲裁活动的人。一、委托人与被委托人的法律关系是怎么样的?依据委托协议而定,只要符合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被委托人在委托人授权的权限内从事的民事、商事法律行为对委托人生效。二、被委托人和委托人应承担哪些责任?一、受托人的责任1、按照委托人的指令处理有关事务。2、对委托事务要亲自处理。3、及时向委托人报告事务处理情况。4、交付财物。5、造成损失应予以赔偿。二、委托人的责任1、明确委托事项。将委托事项明确告之受托人,并提出具体要求和授权范围。2、交付约定费用。为了使受托人顺利处理其委托的事务,有时需要用一定数额的费用,委托人应按约定及时予以支付。3、给付报酬。委托人在受托人完成其委托事务后,应按合同的约定向受托人如数支付报酬。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九百二十五条

受托人以自己的名义,在委托人的授权范围内与第三人订立的合同,第三人在订立合同时知道受托人与委托人之间的代理关系的,该合同直接约束委托人和第三人;但是,有确切证据证明该合同只约束受托人和第三人的除外。

第九百二十条

委托人可以特别委托受托人处理一项或者数项事务,也可以概括委托受托人处理一切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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