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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不想离婚如何处理

2020-08-16 来源:意榕旅游网

协议离婚是双方自愿离婚,需到民政局办理手续,领取离婚证明。若对方不同意,只能选择起诉离婚,需携带身份证、结婚证等证件材料,以及财产证据和感情破裂证据。

法律分析

协议离婚是双方自愿离婚,双方写离婚协议书到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领取离婚证明,一旦对方不同意离婚,无论上述两个原因,都会导致双方无法协商,所以,只能选择起诉离婚。起诉离婚时,应携带相应的证件材料:

1、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结婚证,如果结婚证丢失或不在自己手中,可以到民政局取得结婚档案;

3、户口本或出生证明;

4、财产证据;

5、感情破裂证据;

6、离婚诉讼。

拓展延伸

当配偶不愿意离婚时,需要采取一些措施来解决这个问题。首先,您可以尝试与配偶进行沟通,了解他/她的想法和担忧,并尝试解决这些问题。如果无法达成共识,您可以考虑寻求专业咨询师或律师的帮助,以了解您在法律上的权利和责任,并制定相应的解决方案。如果您的配偶仍然不愿意离婚,您可以考虑采取法律手段,例如起诉离婚或申请强制离婚。但是,这些措施可能会导致进一步的纠纷和争议,因此在采取任何行动之前,建议您先仔细考虑并咨询专业人士的意见。

结语

协议离婚是双方自愿离婚,需写离婚协议书到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若对方不同意离婚,只能选择起诉离婚,需携带证件材料及离婚诉讼。当配偶不愿意离婚时,可尝试沟通解决问题,或寻求专业咨询师或律师帮助。如仍无法解决,可考虑采取法律手段,但需谨慎考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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