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套牌被查后,应当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套用的车牌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根据规定,机动车不得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以及保险标志。
一、交警部门可以扣留车辆的情况有哪些
交警部门可以扣留车辆的情况如下:
1、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标志和保险标志;
2、机动车登记证号、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驾驶证或者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证、保险标志可疑;
3、未按照国家规定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
4、公路客运车辆或者货运机动车超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非机动车,应当当场出具凭证,并告知当事人在规定期限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理。
二、证明摩托车是本人的证明怎么写
简单来说,无牌、假牌、套牌,不带两证,无检验合格标志、无交强险及标志,盗抢车,事故车需取证的,交警都可以扣车。
具体来讲,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交警依法扣留车辆:1、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随车携带机动车行驶证、驾驶证的2、有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驾驶证或者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嫌疑的3、未按照国家规定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4、公路客运车辆或者货运机动车超载的5、机动车有被盗抢嫌疑的6、机动车有拼装或者达到报废标准嫌疑的7、未申领《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通过公路运输剧毒化学品的8、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
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因收集证据需要的,可以依法扣留事故车辆。
三、故意遮挡车牌是否一次性扣12分
故意遮挡车牌一次性扣12分,并处罚款200元,需重新考科目一,考试合格以后才能重新得到驾驶证。
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应当悬挂机动车号牌,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并随车携带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号牌应当按照规定悬挂并保持清晰、完整,不得故意遮挡、污损。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收缴、扣留机动车号牌。
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丢失或者损毁,机动车所有人申请补发的,应当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和申请材料。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经与机动车登记档案核实后,在收到申请之日起15日内补发。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交通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12分:
1、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2、造成致人轻伤以上或者死亡的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3、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校车标牌或者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的;
4、驾驶校车、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百分之二十以上,或者驾驶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百分之百以上的;
5、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二十以上,或者驾驶其他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以上的;
6、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的;
7、代替实际机动车驾驶人接受交通违法行为处罚和记分牟取经济利益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条
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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