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
(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三)抵押财产的名称、数量等情况;
(四)担保的范围。
一、著作权质押合同的内容包括哪些
著作权质押合同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首先形式上要满足是书面的质押合同;
2、合同中应当包括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3、质押财产的名称、数量等情况;
4、担保的范围;
5、质押财产交付的时间、方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二十七条规定,设立质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质押合同。
质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
(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三)质押财产的名称、数量等情况;
(四)担保的范围;
(五)质押财产交付的时间、方式。
二、担保的方式有哪些呢
债权担保有下列表现形式:
1、定金,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为了担保合同的履行,预先支付另一方一定数额的金钱的行为。
2、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主合同的义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
3、抵押,应订立书面抵押合同并在合同中注明:双方当事人的姓名与名称,所担保的债权数额及范围,抵押物的名称,抵押物的占有归属及抵押日期。
4、质押,指卖方或第三方将财产移交给债权人,从而使后者享有债权优先受偿得权利。
5、留置,指债权人按照法律规定或者合同规定,对占有的债务人财产进行留置直到债务人所欠的债务全部还清时再返还债务人。
三、质押合同应该注意哪些问题
签订质押合同需从以下几个方面注意:
1、明晰担保债权质押合同是从合同,其效力附属于主合同即债权合同。因此,债权合同中主债权的具体内容直接关系到质押合同所担保的范围,乃至质押权实现的可操作性。
质押合同必须明确所担保的债权:
(1)债权人和债务人,即质押权人和出质人。
(2)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
(3)被担保的主债权数额。
(4)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这关系到诉讼时效的计算。
2、明确质押标的的相关信息,例如质押财产的名称、数量、质量、状况;担保的债权范围及清偿顺序。担保的债权范围如果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将视为包括本金、利息、违约金、赔偿金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
3、当事人不得在质押合同中约定当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债权人未获清偿时,质物的所有权即归债权人所有,这是有违法律规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条设立抵押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
抵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
(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三)抵押财产的名称、数量等情况;
(四)担保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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