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基金提供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按月支付的伤残津贴,根据伤残等级支付不同比例的工资,如一级伤残为90%,二级为85%,三级为80%,四级为75%。若伤残津贴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工伤保险基金会补足差额。
法律分析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2、伤残津贴:由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直至本人死亡,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百分之九十,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百分之八十五,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百分之七十五。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拓展延伸
广东省工伤保险金调整方案公布
根据广东省工伤保险金调整方案公布的相关规定,工伤保险金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调整方案旨在确保工伤保险金能够更好地满足受伤职工的实际需求,提供合理而公正的赔偿。该方案的公布对于广东省的职工和用人单位来说具有重要意义,可以更好地保障受伤职工的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的稳定与和谐。广东省将继续加强对工伤保险金调整方案的监督和执行,确保其有效实施,为受伤职工提供更加全面和可靠的保障。
结语
广东省工伤保险金调整方案的公布,旨在确保工伤受伤职工的权益得到合理保障。根据方案规定,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伤残津贴将根据伤残等级和工资比例进行支付,以满足受伤职工的实际需求。此举有助于促进劳动关系的稳定与和谐,为广东省的职工和用人单位提供更全面可靠的保障。广东省将继续加强方案的监督和执行,确保其有效实施,进一步保护受伤职工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职工发生工伤时,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措施及时救治工伤职工。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疑似职业病或者患职业病的,用人单位应当及时送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诊断,并及时送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治疗。职工经治疗伤情稳定,需要工伤康复的,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可以向统筹地区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工伤康复申请。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工伤职工可以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康复机构进行康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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