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不能,备案申请没有撤销之前,不能在本地区使用。回到本地区生活以后,首先需要解除异地备案的申请,然后就可以在本地区使用,并且个人医保账户当中的余额也可以直接在本地区使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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