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刑法中集资诈骗罪是以什么标准量刑的
集资诈骗罪作为一个典型的财产犯罪,是以数额为主要标准进行量刑,另外“有其他严重情节”也可以作为一个参考标准。个人集资诈骗以10万,30万,100万为分界点,单位集资诈骗以50万,150万,500万为分界点,分别定为“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并以此为依据,分别处以不同档次的自由刑和罚金,最低是拘役和罚金2万元,最高可到无期徒刑和没收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九十二条【集资诈骗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五条个人进行集资诈骗,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较大”;数额在3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巨大”;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特别巨大”。
单位进行集资诈骗,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较大”;数额在15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巨大”;数额在50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特别巨大”。
集资诈骗的数额以行为人实际骗取的数额计算,案发前已归还的数额应予扣除。行为人为实施集资诈骗活动而支付的广告费、中介费、手续费、回扣,或者用于行贿、赠与等费用,不予扣除。行为人为实施集资诈骗活动而支付的利息,除本金未归还可予折抵本金以外,应当计入诈骗数额。
二、集资诈骗的特征
第一,诈骗手段具有特殊性。集资诈骗罪往往利用公众缺乏专业知识、盲目进行投资的心理,钻市场经济条件下经济活动纷繁复杂、投资规制不健全的空子进行。
第二,行为方式具有特殊性。要构成集资诈骗罪,首先必须有“非法集资”的行为,一般表现为以吸引公众投资入股或者高息吸收公众存款等方式向社会筹集款项,具有明显的融资性。
第三,被骗对象的公众性和广泛性。集资行为面向社会公众是集资诈骗罪最大的危害所在,也是集资诈骗罪的重要特征,如果集资行为仅指向具体的特定个人或者单位的,一般不构成本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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