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罪涉及到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两种罪。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一般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后果严重的判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一般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生产有毒食品罪通常情况下是怎么判刑的
生产有毒食品罪通常情况下可判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可判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依照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二、有毒有害食品罪判缓刑可以吗
一般不判缓刑。触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的犯罪嫌疑人,通常不仅会被法院判处,五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拘役,还会被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的罚金。如果出现严重食物中毒事故,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那不仅会被法院判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还会被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的罚金。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患,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致人死亡或者对人体健康造成特别严重危害的,依照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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