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对于涉外离婚种涉及孩子抚养的问题,适用与被抚养人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的法律。父母子女相互之间的扶养、夫妻相互之间的抚养以及其他有扶养关系的人之间的抚养,应当适用与被抚养人有最密切联系国家的法律。这主要是从有利孩子健康成长以及与抚养人的感情培养方面进行的考虑。抚养人和被抚养人的国籍、住所以及供养被抚养人的财产所在地,均可视为与被抚养人有最密切的关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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