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案件已经移交检察院,是指公安机关已经完成案件的侦查取证,已经移交检察院对违法行为提起公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二条 公安机关应当对已经终结的案件进行调查,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真实、充分,并写出起诉意见,连同案卷和证据,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同时告知犯罪嫌疑人及其辩护律师案件移送情况。犯罪嫌疑人主动认罪的,应当记录在案,随案移送,并在起诉意见中写明有关情况。
第一百六十八条 人民检察院调查终结的案件,应当作出起诉、不起诉或者撤销案件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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