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地方政策不一,凡具备以下条件的各类院校(以技工院校为主)、实训基地及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均可推荐:(一)承训职业(工种)的师资和教学水平在全国、全省或同行业领先。(二)具备相应培训的教学、实训设施设备等。(三)被推荐单位应同时报送承训职业(工种)培训方案及相关资料。(四)能为参训人员提供较好的学习条件和必要的生活条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三条 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劳动者应当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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