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媳一般是不可继承公婆的财产的,如果是丈夫在婚后通过法定继承获得父母遗产的,没有特殊约定的话,该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而且丧偶儿媳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 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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