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约定了租赁期限的,为定期租赁;未约定租赁期限的,为不定期租赁;租赁期限6个月以上,而未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视为不定期租赁。定期租赁和不定期租赁合同的租赁期限均不得超过20年。租赁期限超过20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一、租赁合同可以签多久,租赁合同多久才可以写协议
租赁合同最长期限为二十年。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租赁期限超过二十年的,超过的部分无效。约定了明确期限的租赁合同,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异议的,原租赁合同有效,变为不定期租赁合同。
二、租赁合同几年内有效呢
租赁合同的有效期由租赁双方自行约定,但是租赁合同的有效期不能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三、租赁合同中没约定期限怎么办
租赁合同中没有约定期限可以制定补充协议,协商不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规定,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第七百零七条规定,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取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取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七百零五条,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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