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代理记账代理记账的定义《会计法》第36条明确规定:“不具备设置条件的应当委托经批准设立从事会计代理记账业务的中介机构代理记账。”代理记账是指将本企业的会计核算、记账、报税等一系列的工作全部委托给专业记账公司完成,本企业只设立出纳人员,负责日常货币收支业务和财产保管等工作。基于代理记账业务的,为了充分肯定代理记账业务,1993年修改《会计法》时增加了“代理记账”规定,允许那些不具备单独设置会计机构或者配备会计人员条件的单位,委托有关的会计服务机构进行代理记账,从而首次确立了我国代理记账业务的法律地位。根据1993年通过的《注册会计师法》规定:第十五条:“注册会计师可以承办会计咨询、会计服务业务。”从而为代理记账业务的开展提供了合法的中介机构。与此同时,为了具体规范代理记账业务,财政部于1994年6月23日发布了《代理记账管理暂行办法》,对从事代理记账的条件、代理记账的程序以及委托双方的责任和义务等作了具体规定。新修订的《会计法》再一次确认了代理记账的法律地位。委托代理记账的最大好处是什么?首先看看什么是代理记账包含什么内容,代理记账是指将本企业的会计核算、记账、报税等一系列的会计工作全部委托给专业记账公司完成,本企业只设立出纳人员,负责日常货币收支业务和财产保管等工作。代理记账有以下好处:
第一、费用节省,享用专业团队的服务。
第二、运用计算机技术,高效,低差错率。
第三、政府审批,专业正规,保障经济责任,免除企业后顾之忧。
第四、避免因会计人员变动造成企业不必要的经济损失,同时也节省了专职会计住房、社会保险开支。
第五、避免专职会计技能单一,影响会计质量。
二、委托代理记账的委托人承担的义务委托人委托代理机构代理记账的,应当履行以下义务:
1、对本单位发生的经济业务,必须填制或者取得符合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原始凭证;
2、应当配备专人负责日常货币收支和保管;
3、及时向代理记账机构提供合法、真实、准确、完整的原始凭证和其他相关资料;
4、对于代理记账机构退回的要求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定进行更正、补充的原始凭证,应当及时予以更正、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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