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合同规定担保物权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利息、违约金、赔偿金、担保财产和费用。如果约定仅承担部分债务,则只需承担该部分责任。民法典规定,担保物权的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管担保财产和实现担保物权的费用。如果当事人有其他约定,则按照约定执行。因此,担保能否只承担部分债务,取决于担保合同的约定。如果约定的担保范围只涉及部分债务,那么担保人只需承担部分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八条
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第三百八十九条
担保物权的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管担保财产和实现担保物权的费用。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该内容由 张家齐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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