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1、届于主体质量不合格的,首先购房者应该向工程质量监督单位申请重新核验,经核验确届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购房者有权退房,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并要求开发商赔偿损失。2、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购房者也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3、在保修期内,开发商应当承担修复责任。购买商品房后发现各种的问题就应该找开发商,但是要记得保留证据,有的开发商不会承认的,还可以找小区的其他业主进行起诉,这样成功的几率就会大很多的了。
法律依据:《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 第三十一条 商品房交付使用后,购买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向工程质量监督单位申请重新核验。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购买人有权退房;给购买人造成损失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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