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别人买了东西回来报帐,填写支付证明是该填几张,怎么分类填?别人说要分类填,填好了这些支付证明单付给他钱后,我是不是把这些所有的支付证明单全部夹在一块就没事了,还要做什么吗?
律师解答:
日记帐的含义就是发生一笔记一笔,你做为出纳的话不用去分类。你主要是把每天发生的单据按顺序登好,从第一张开始依次编号.如有附件的话.用分号表示附件的张数.如有四张依次用1/4、2/4、3/4、4/4编号,并在单据右上角注明:附件四张。另从银行取现金时,支票根就做为银行帐的付款凭证,用登在银帐上的编号再登在现金日记帐上作为收款凭证,存款时,现金进帐单就做为现金日记帐的付款凭证,同时,用登在现金帐上的编号再登在银行存款日记帐上。
相关法律知识:
基本票据行为和附属票据行为票据的签发行为是各项票据行为的开端,签发票据时所规定的权利、义务是其他票据行为的基础,所以它是创立票据的原始行为,称为基本票据行为。根据基本行为产生的承兑、背书、保证、追索、付款等其他票据行为没有基本属性和原始创造性特征,称为附属票据行为。
票据代理票据代理的成立必须具备三个条件:①票据上有表示本人身份的记载;②票据上有表示“代理目的”的记载;③票据代理人签名。票据为绝对票式证券,票据代理为票据证券上行为,有严格的书面性和示义性,其形式要件依照票据法规定,比民法上的代理更注重形式外观。代理可分为意定代理和法定代理两种。前者是由委托、雇佣等契约而被授权的代理,后者是由法律的规定、法院的指派或选任行为而被授权的代理。法定代理权依法律的规定而规定。父母对于未成年子女的特有财产有管理、使用、收益的权利,并得为子女的利益而处置;监护人对被监护人的财产有管理权。这样,父母或监护人对于子女或被监护人就管理财产有代理权,而在该范围内享有票据代理权。意定代理权的范围依特定授权行为而决定。票据代理,有限于特定票据行为的个别代理权及根据特定范围内一切票据行为的概括代理权。
票据权利又称票据债权,指执票人直接为请求支付票据金额的目的而行使的权利。票据权利是相对于票据债务人的义务而言的,票据债务人有票据主债务人或担保债务人之分,而票据权利则相应分为付款请求权和追索权。①付款请求权,是对汇票承兑人、本票出票人和支票保付人等付款义务人依提示票据,行使请求支付票据金额的权利。②追索权。汇票、本票、支票的出票人及背书人或其保证人依票据法负有保证付款的责任,当不获付款或汇票不获承兑或其他到期日发生付款受阻、争议等情况时,持票人可以向债务人行使请求支付追索金额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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