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基坑施工临边防护栏杆距离基坑边口不应小于0.5m。
1 基坑施工临边应按规定设置防护栏杆;当基坑开挖深度超过2.0m的,还必须在栏杆式防护基础上加设密目安全网防护。
2 防护栏杆应由上、下两道横杆及栏杆柱组成。一般上杆离地面高度为1.0~1.2m;下杆离地面高度为0.5~0.6m;立杆间距不宜大于2.0m。
3 栏杆柱离基坑边口的距离不应小于0,5m,可采用钢管直接打入地面0.5~0.7m深。当基坑周边采用板桩或上口有钢筋混凝土冠梁(压顶)时,栏杆柱的钢管可打在板桩或冠梁(压顶)外侧。
4 栏杆柱的固定及其与上、下横杆的连接,其整体构造及强度应经受1000N外力;若可能有车辆或物体碰撞,则应加大横杆截面或加密栏杆柱的间距及埋置深度等措施。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93号《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 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入口处、施工起重机械、临时用电设施、脚手架、出入通道口、楼梯口、电梯井口、孔洞口、桥梁口、隧道口、基坑边沿、爆破物及有害危险气体和液体存放处等危险部位,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安全警示标志必须符合国家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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