肢体残疾等级评定标准是:肢体残疾一级不能独立实现日常生活活动。
四肢瘫:四肢运动功能重度丧失;
截瘫:双下肢运动功能完全丧失;
偏瘫:一侧肢体运动功能完全丧失;
单全上肢和双小腿缺失;单全下肢和双前臂缺失;
双上臂和单大腿缺失。
伤残等级是指一个人的伤残程度,是根据伤残的严重程度来判定的,一般伤残的等级伤残分为一级到十级伤残。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残疾人保障法》第十条,国家鼓励残疾人自尊、自信、自强、自立,为社会主义建设贡献力量。
残疾人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履行应尽的义务,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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