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不可以。如果要迁户口,公安机关会要求当事人带上户口簿、身份证等证件。可是,如果夫妻离婚后,保管户口簿的一方不肯交出,如果出现这种情况,离婚当事人可持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到当地公安派出所办理分户或迁转手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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