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房产证加名字需要提供房产证、身份证、购房发票、结婚证等相关材料。对于有房无贷的情况,需前往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手续,缴纳费用并设定密码。有房有贷的情况需先办理银行抵押变更手续,其他步骤相同。若加名字的人非直系血缘关系,手续较复杂,需支付费用。加名字的人不同,流程和费用也不同。加配偶名字较简单,加子女或父母名字需进行价格评估。处理问题需了解相关条例并思考清楚。
法律分析
一、女方要求房产证加名字需要准备哪些资料
办理房产证加名手续,需要提供房产证、房子的市场指导价或评估报告和评估费用发票,买卖双方身份证,购房发票,契税证,网签购房合同房改房的时间以房本、收据、出售公有住宅协议上的时间为准,此外还需提供户口本、结婚证。另外,为了证明是购房人的唯一住宅,还需要房管部门出具无房证明。
第一种情况:有房无贷办理流程及费用:
1、带好三证(结婚证、身份证、房产证)正本及复印件。
2、去房屋所在地区的房地产交易中心,先在预检窗口告知是来办理房产证增加配偶姓名事宜的,窗口工作人员会审核提交的材料,如果材料齐全就给你们一个号码,然后凭号码去相关窗口办理。
3、办理房产证上加名字需要一定的费用。
4、新房产证可以设定密码,房地产交易中心会告知你一个初始密码,之后可自行更改。
第二种情况:有房有贷办理流程及费用:
1、先去银行办理抵押变更手续(具体事宜请咨询各银行)。
2、办理房产证上加名字需要一定的费用。
3、其他步骤同“有房无贷”。
第三种情况:如果还没有结婚或者没有直系血源关系的,需要在房产证上加名字,情况会复杂很多,因为那将视为房屋买卖,房产证上加名字,情况会复杂很多,因为那将视为房屋买卖,需要一定的费用。
《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七条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二、房产证上加名字还要视房子的情况和加什么人的名字而定。
加不同人的名字,如直系血源关系和非直系血源关系的,加名字的流程和费用也是不相同的。主要分为以下三种情况:
1、加配偶名字夫妻间加名字,只要有结婚证等相关证件,直接到当地房地产交易中心,产权变更窗口办理就可以了。费用大概在150元左右,主要是工本费等。
2、加子女或父母的名字如果房产证原本就有夫妻两个人的名字,需要加进子女或父母名字时,应先到房地产交易中心对房子进行价格评估,因为这相当为房屋买卖的形式。
3、加无直系血缘关系的名字
房产证的名字的加入或者其他部分的程序处理,需要自己进行一代那个的了解,这样问题的处理就会有着积极的现实意义,但是最为关键的还是自己需要思考清楚,毕竟属于自己的财产会因为婚姻而丧失属于自己权益部分,因此在问题的处理上需要积极的践行有关的条例。
结语
办理房产证加名手续,需准备房产证、市场指导价或评估报告和评估费用发票,买卖双方身份证、购房发票、契税证、网签购房合同、房本、收据、出售公有住宅协议、户口本和结婚证。为证明唯一住宅,还需提供房管部门出具的无房证明。办理流程及费用因有无贷款、直系血源关系等而异。房产证上加名需自行了解相关程序,需思考清楚自己的权益。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章 所有权取得的特别规定 第三百一十一条 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
(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
(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
(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
受让人依据前款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的,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
当事人善意取得其他物权的,参照适用前两款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章 共有 第三百零六条 按份共有人转让其享有的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份额的,应当将转让条件及时通知其他共有人。其他共有人应当在合理期限内行使优先购买权。
两个以上其他共有人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共有份额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章 共有 第三百零八条 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没有约定为按份共有或者共同共有,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除共有人具有家庭关系等外,视为按份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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