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1、质证。在审价中,如何审价部门仅对针对工程现场,根据相关定额进行审价,或许不需要在审价前进行证据质证。但事实上,在多数情况下,审价部门会不可避免地会使用一些涉案资料,如施工图、竣工图、零工单、材料款确认书、人工机械单价确认表、工程设计变更指令等等。2、 举证。在审价也存在一个举证的问题,也就是到底由谁负有责任提供相关审价资料。从形式上应当由法庭或仲裁庭、审价部门、各方当事人以开庭形式举证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
第十六条 审计机关对本级各部门(含直属单位)和下级政府预算的执行情况和决算以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审计监督。
第二十二条 审计机关对政府投资和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进行审计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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