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症的办理流程:
1、先以参保人的名义写一份申请书,写给户口所属区域的社保管理处;
2、拿上申请表到工作人员指定的医院去进行病情鉴定,带上上面的资料去当地的医保局,然后到重症办理窗口填写一份重症本。
重症的办理条件:
1、申请人所患重症在政策范围内;
2、申请人能够提供相应的书面申请和证明,如就诊记录、诊断证明书等;
3、申请人已按照相关规定缴纳武汉市医疗保险,且仍处于缴费状态;
4、申请人就诊的医院为武汉市社保局规定的定点医院。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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