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劳务派遣合同终止用工单位需要赔偿吗
劳务派遣合同终止用工单位不需要赔偿。劳务派遣劳动合同终止的,劳动者享有经济补偿金,应该由用人单位也就是劳务派遣公司支付,也就是签订劳动合同的那个单位。因为,劳务派遣公司与劳动者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劳务派遣公司应该承担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
二、劳务派遣合同终止的赔偿标准
劳务派遣合同终止的赔偿标准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
三、劳务派遣合同终止无需赔偿的情形
劳务派遣合同终止无需赔偿的情形有以下几种:
1.劳动者依法提前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2.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3.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4.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5.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
6.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7.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8.劳动者的过错导致合同无效的。
9.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0.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与劳动者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