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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运输关于携带卷烟数量的规定法律问题

2021-12-29 来源:意榕旅游网

法律分析:

可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第二十三条,乘坐动车携带十条卷烟,并未超出五十条的限定数量,是可以携带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 现就规范异地携带卷烟管理和烟草专卖品个人携带证(以下简称“携带证”)使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个人乘坐车、船、飞机等交通工具,跨地(市)携带卷烟的最高限量为每人次1万支(50条)。个人在最高限量以内携带卷烟,不需办理携带证明。

二、卷烟工商企业的公务人员跨地(市)携带业务用烟,超过个人携带卷烟最高限量的,必须向烟草专卖局申请办理携带证。卷烟工商企业的公务人员跨地(市)携带业务用烟的数量每人次不得超过5万支(250条)。

三、携带证由携带起始地的地(市)级烟草专卖局或地(市)级以上烟草专卖局签发。卷烟工业企业所在地的县级烟草专卖局,可以根据上一级烟草专卖局的委托签发携带证。有权签发携带证的烟草专卖局,不得将携带证交由辖区内的卷烟工商企业直接开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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