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后的房产过户和房产证更名手续需求。离婚后,夫妻需提供离婚证书和财产分割协议,通过共同申请或法院办理房产过户。房产证更名需提供结婚证复印件、房屋权证、身份证等相关材料,并支付5元印花税。注意,房产必须无贷款或抵押。
法律分析
一、解除婚姻关系而发生的房子过户
夫妻之间解除婚姻关系的途径有:双方需要去民政部门进行离婚手续的办理程序,就子女抚养、财产具体应怎样分割等一系列的问题进行协议。
因为夫妻之间解除婚姻的关系而造成的房产过户的情况,双方需要提供离婚证书和离婚之后的财产分割商议,通过夫妻双方共同申请办理,向法院提出离婚请求的,也可以是获得房产的夫妻一方携带已经生效了的法律文书进行直接办理。
二、房产证更名
办理夫妻房产证更名手续的前提是已取得房屋权证,办理手续时需夫妻双方同时到场,填写《房屋权登记申请书》,具体提交的证件因房屋性质的不同而有所不同,具体提交资料如下:
结婚证复印件(核验原件),夫妻双方共有房屋的协议;房屋权证;屋权证附图、登记表复印件。如果证中没有图的可不提供,登记表不复印原产权人姓名;房改房提供原购房契约复印件(核对原件);夫妻双方的身份证复印件(核对原件);
如是房改房,需提供原售房单位的证明,写明因供暖原因允许将产权人变更为配偶的名字;如是商品房、经济适用房,夫妻双方写变更申请并简单注明理由。
另外,办理夫妻更名手续只需提供房产证印花税5元,其余任何费用均不需交纳。
需要注意的是,过户的房产必须不存在贷款,不在抵押撞他才可以。
结语
离婚后的房产过户需提供离婚证书和财产分割商议,可由双方共同申请办理或获得房产方携带法律文书直接办理。办理夫妻房产证更名需取得房屋权证,夫妻双方须同时到场填写申请书,并提供相关证件。注意,过户的房产必须无贷款且无抵押。办理更名手续仅需交纳房产证印花税5元,无其他费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章 所有权取得的特别规定 第三百一十一条 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
(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
(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
(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
受让人依据前款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的,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
当事人善意取得其他物权的,参照适用前两款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章 共有 第三百零六条 按份共有人转让其享有的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份额的,应当将转让条件及时通知其他共有人。其他共有人应当在合理期限内行使优先购买权。
两个以上其他共有人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共有份额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物权的保护 第二百三十四条 因物权的归属、内容发生争议的,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确认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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