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规定概括:借贷双方无利息约定时,法院不支持利息;约定利率不超过24%受法律保护;超过36%部分利息无效;24%至36%之间的利息法律不保护;预先扣除利息的应认定为本金;借款人可提前偿还借款并按实际期间计算利息。民间借贷合同无效情形:套取金融机构资金高利转贷、向他企业借贷再转贷、借款用于违法犯罪、违背公序良俗、违反法规强制性规定。国家限制最高利率是为维护金融环境,高利贷属于非法行为。
法律分析
一、民间借贷规定有什么?
1、没有约定利息,无权主张利息。自然人之间借贷对利息约定不明,法院不支持利息;
2、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受法律保护;
3、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则超过部分的利息认定无效,借款人有权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
4、年利率在24%——36%之间这部分利息,法律不保护。当事人愿意自动履行,法院也不反对。如果借款人已经偿还了这部分利息,之后又反悔要求偿还,法院同样会驳回;
5、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实际出借的金额认定为本金。
6、除借贷双方另有约定的外,借款人可以提前偿还借款,并按照实际借款期间计算利息。总结:年利率24%以内受法律保护。24%至36%作为一个自然债务区,法律不干涉,多给了不能要回,没给也不能强求。年利率36%以上的为无效,多给了可以要回来。
二、民间借贷合同五种情形无效
1、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又高利转贷给借款人,且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
2、以向其他企业借贷或者向本单位职工集资取得的资金又转贷给借款人牟利,且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
3、出借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借款人借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仍然提供借款的;
4、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的;
5、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效力性强制性规定的。特别注意: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以款项交付为生效要件,其他借款合同自合同成立时生效。
民间借贷当中是有约定的,习惯了在民间界定当中可以是有偿借贷,也可以是无偿借贷,不是像法定借贷当中必须有偿。具体是否有偿可以由双方当事人约定,约定结果双方必须遵守。
那么如果出现了约定不明确的情况怎么办呢?自然人的借贷合同当中,如果出现了约定不明确的情况的话,视为不支付利息。如果约定明确,不管是书面语书面约定还是口头约定,都不能超过法律的规定。
国家对于民间借贷最高利率的限制体现了对于金融资本和金融环境之间的维护。可以调节双方的关系。如果利率过高的话,属于高利贷是国家打击的行为。就不属于普通的借贷合同了。所以这个规定是有必要且必须的。
结语
民间借贷规定明确,利息约定需合法。年利率24%以下受法律保护,24%至36%为自然债务区,法律不干涉。超过36%部分的利息无效,可要求返还。合同无效情形包括套取信贷资金、高利转贷、违法犯罪等。民间借贷需约定偿还方式,不明确视为不支付利息。国家限制最高利率维护金融环境,打击高利贷。这些规定是必要且必须的。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载明的借款金额,一般认定为本金。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实际出借的金额认定为本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一条本规定所称的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
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从事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因发放贷款等相关金融业务引发的纠纷,不适用本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条借款人可以提前偿还借款,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人提前偿还借款并主张按照实际借款期限计算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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