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前的事现在可以打官司吗?十年前的事现在可以打官司吗十年前的事实,只要是法院没有裁判的,仍然可以向法院起诉。但是,一般的债权诉讼时效为二年,人身损害赔偿时效是一年,从债务偿还期限届满起,或者应当知道权益被损害起计算。因此,十年前的事基本是过了诉讼时效,虽然可以向法院起诉,法院也应当受理,但是有败诉的风险。具体看实际情况。这样解释大家理解吗? 该内容由 赵军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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