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人退役费包括基本复员费、安家补助费、回乡生产补助费、医药生活补助费、奖励工资、住房补贴和公积金、伤亡保险金以及退役医疗保险金等。如果政府不发放退役费,军人可以通过民事诉讼要求发放。
法律分析
士官退役费有以下组成部分:
(一)基本复员费按月工资基数军衔工资、军龄工资、边远艰苦地区津贴、地区附加津贴和高山海岛津贴之和,下同计发,不满10周年的,军龄每满1年发给1.5个月,不满15周年的,军龄每满1年发给2.5个月,不满20周年的,军龄每满1年发给3个月,满20周年以上的,军龄每满1年发给4个月。其中,军龄不满1周年的部分,按年标准的一半计发。具体以当年标准为准。
(二)安家补助费按月工资基数计发,复员到大中城市的,10周年以内的,每年发给0.5个月,10周年以上的,从第11年起,每年发给1.5个月;复员到县市以下地区的,相应增发0.5个月。其中,军龄不满1周年的按年标准计发。具体以当年标准为准。
(三)回乡生产补助费复员回农村的士官按月工资基数计发,军龄每满1年发给1.5个月。具体以当年标准为准。
(四)医药生活补助费对患有慢性病的复员士官,视病情轻重,经军以上机关批准,发给医药生活补助费,最高5000元,最低1200元。
(五)奖励工资当年符合发放奖励工资条件的,按基本工资标准发放。
(六)住房补贴和公积金退役腾退军产住房后,按照个人住房补贴和住房公积金账户累计金额发放。服役期满后,住房补贴和公积金总数,下士约为1.6万元,中士约为2.7万元,上士约为4.3万元,四级军士长约为6万元。具体金额因个人军衔工资档次等不同而有所不同。具体以当年标准为准。
(七)伤亡保险金未领取过伤亡保险金的,将个人账户中缴存的伤亡保险费本息退还给个人,领取过伤亡保险金的,伤亡保险费不再退还。
(八)退役医疗保险金退役后参加医疗保险的,由财务部门将个人账户保险金转至安置地社会保险机构,不参加医疗保险的,将保险金退还给个人。具体以当年标准为准。
军人退休之后会有退役费,包括回乡补助、安家补助以及住房补贴等费用。如果当地的政府不发放的话,军人一方可以去人民法院申请民事诉讼,要求发放退役金。
结语
退役费是士官退休后的一项重要待遇,包括基本复员费、安家补助费、回乡生产补助费、医药生活补助费、奖励工资、住房补贴和公积金、伤亡保险金以及退役医疗保险金等。如果地方政府未能按规定发放退役费,军人可通过民事诉讼途径向人民法院申请维权,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退役费的发放应按照当年标准执行,具体金额因个人情况而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第十章 附 则 第八十四条 军官离职休养和军级以上职务军官退休后,按照国务院和中央军事委员会的有关规定安置管理。
本法施行前已经按照自主择业方式安置的退役军人的待遇保障,按照国务院和中央军事委员会的有关规定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第一章 总 则 第十条 国家鼓励和引导企业、社会组织、个人等社会力量依法通过捐赠、设立基金、志愿服务等方式为退役军人提供支持和帮助。
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人保险法:第三章 退役养老保险 第十三条 军人退出现役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国家给予退役养老保险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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