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一条规定,被保险人在下列情形中,发生工伤,由保险人认定为工伤,给付工伤保险金:(一)在工作岗位上发生的意外伤害;(二)患职业病。在此基础上,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照国家规定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应当依法承担补缴的社会保险费和加付给劳动者相应的赔偿金的责任。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一条:被保险人在下列情形中,发生工伤,由保险人认定为工伤,给付工伤保险金:(一)在工作岗位上发生的意外伤害;(二)患职业病。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用人单位未按照国家规定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应当依法承担补缴的社会保险费和加付给劳动者相应的赔偿金的责任。
根据以上法律依据,只要在工作岗位上发生的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都可申请工伤致残赔偿。而用人单位未按照国家规定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还需承担补缴社保费和赔偿金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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