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婚前房产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不需要分割。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用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还贷时可分割。不能达成协议,法院可判决归登记一方,未还贷款为个人债务。离婚时要进行财产补偿。
法律分析
夫妻一方的婚前房产属于个人财产,如未有特殊约定,则在结婚后不会转变为夫妻共同财产。因此,离婚时无需分割对方的婚前个人房产,只需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如果夫妻一方在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则离婚时双方需协商分割该不动产。
如果无法达成协议,则人民法院可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方所有,尚未归还的贷款为登记方的个人债务。离婚时,不动产登记方需对另一方进行补偿,包括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应财产增值部分。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该内容由 信金国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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