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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种双方的离婚方式有什么不同

2020-06-29 来源:意榕旅游网

两种离婚的方式各有如下优缺点:
1、优点:协议离婚的时间短、费用低、负面影响效,而起诉离婚的,裁判书具有强制执行力,能够更公正的保护当事人的权利;
2、缺点:协议离婚的,离婚协议不具备强制执行力,法律允许当事人进行反悔,而诉讼离婚的,耗时长,负面影响大,不利于子女与父母之间的关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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