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建档立卡户和贫困户是有区别的,具体如下:
1、建卡立档户和贫困户是包括关系:
扶贫开发建档立卡就是要对贫困户和贫困村进行精准识别,了解贫困状况,分析致贫原因,摸清帮扶需求,明确帮扶主体,落实帮扶措施。所以建档立卡对象包括贫困户、贫困村、贫困县和连片特困地区。
2、建档立卡户和贫困户的标准不一样:
这两类人员都有一个共同点,就是“贫穷”,只是认定的标准不一。国家对贫困户的界定,有其严格的划分标准。建档立卡户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下简称各省)在确保完成国家农村扶贫标准识别任务的基础上,可结合本地实际,按本省标准开展贫困户识别工作,筛选出符合建档立卡户的家庭上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国家发展为公民享受这些权利所需要的社会保险、社会救济和医疗卫生事业。 国家和社会保障残废军人的生活,抚恤烈士家属,优待军人家属。 国家和社会帮助安排盲、聋、哑和其他有残疾的公民的劳动、生活和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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