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正文

保释后是否直接关押?

2023-09-24 来源:意榕旅游网

取保候审后通知开庭判刑,是否会被收押要视判决情况而定。如果法院宣告适用缓刑,则不会被收押,而是根据缓刑考验期的表现来决定是否收押。如果法院未宣告缓刑,则会立即被收押。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考验期内需遵守相关规定,否则缓刑将被撤销。取保候审是对犯罪嫌疑人采用的一种强制措施,目的是防止其逃避侦查和审判。最终判决结果将决定是否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法律分析

取保候审后通知开庭判刑,是否会被收押要视判决情况而定:

1、如果法院在判决的同时宣告适用缓刑的,则不会被收押,并要根据你在缓刑考验期的具体情况来决定以后是否会被收押。

2、如果法院没有在判决的同时宣告适用缓刑的,则会在宣判后立即将被告人收押。

《刑法》:第七十六条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本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

第七十七条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或者违反人民法院判决中的禁止令,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

取保候审,是指侦查机关责令犯罪嫌疑人提供担保人或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其不逃避或妨碍侦查,并随传随到的一种强制措施。它通常对犯罪较轻,不需要拘留、逮捕,但需要对其行动自由作一定限制的犯罪嫌疑人采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它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对其不予羁押或暂时解除其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由公安机关执行。客观地说,犯罪嫌疑人被羁押后,最应当考虑和最值得花费时间和精力的行为即为代为取保候审。

在进行取保候审时候如果说开庭之后判决结果是比较严重的,那么就需要当场关押了。但是也有其他的情况,比如说取保候审之后被判决了无罪释放,那么犯罪嫌疑人就不需要承担任何的刑事责任。

结语

根据《刑法》规定,取保候审后是否被收押要视判决情况而定。如果法院判决宣告适用缓刑,则不会被收押,而是根据缓刑考验期的表现来决定是否被收押。如果法院没有宣告适用缓刑,则会在宣判后立即收押。取保候审是一种强制措施,对于犯罪嫌疑人而言,被羁押后最应考虑的行为即为代为取保候审。在开庭判刑之后,根据判决结果严重程度的不同,可能需要当场关押,也可能无罪释放。

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五节 逮 捕 第一百三十三条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提请批准逮捕:

(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四)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

(五)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

对于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或者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曾经故意犯罪或者身份不明的,应当提请批准逮捕。

公安机关在根据第一款的规定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时,应当对犯罪嫌疑人具有社会危险性说明理由。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三节 监视居住 第一百零九条 公安机关对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可以监视居住:

(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

(四)因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

(五)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

对人民检察院决定不批准逮捕的犯罪嫌疑人,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监视居住条件的,可以监视居住。

对于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犯罪嫌疑人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可以监视居住。

对于被取保候审人违反本规定第八十九条、第九十条规定的,可以监视居住。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二节 取保候审 第八十四条 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的,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对同一犯罪嫌疑人,不得同时责令其提出保证人和交纳保证金。对未成年人取保候审,应当优先适用保证人保证。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