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不服地方一审判决,可在15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原审法院应在5日内将上诉状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在收到之日起15日内提出答辩状。原审法院应在5日内将上诉状、答辩状连同全部案卷和证据报送第二审人民法院。
法律分析
可以。当事人如果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原审人民法院收到上诉状,在5日内将上诉状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在收到之日起15日内提出答辩状。人民法院收到答辩状之日起5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上诉人。原审人民法院收到上诉状、答辩状,在5日内连同全部案卷和证据,报送第二审人民法院。
拓展延伸
在离婚一审判决不准的情况下,如果当事人认为判决有误,可以向上一级法院提出上诉。在上诉过程中,需要提交上诉状以及相关证据材料。同时,需要注意的是,上诉期限为十五日,如果逾期未提出上诉,则一审判决生效。在上诉过程中,当事人可以委托律师代理,以提高上诉成功的概率。如果上诉成功,上级法院将会重新审理此案,并作出新的判决。因此,在离婚一审判决不准的情况下,当事人可以通过上诉途径来争取自己的权益。
结语
离婚一审判决不准时,当事人可在15日内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上诉状需提交相关证据材料,上诉期限逾期则一审判决生效。当事人可委托律师代理,提高成功概率。如果上诉成功,上级法院将重新审理此案并作出新的判决。
法律依据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决定》四十、将第一百五十三条改为第一百七十条,修改为:“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经过审理,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一)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以判决、裁定方式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裁定;“(二)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错误或者适用法律错误的,以判决、裁定方式依法改判、撤销或者变更;“(三)原判决认定基本事实不清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或者查清事实后改判;“(四)原判决遗漏当事人或者违法缺席判决等严重违反法定程序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原审人民法院对发回重审的案件作出判决后,当事人提起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不得再次发回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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