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正文

请问个税扣除标准是什么

2020-07-17 来源:意榕旅游网

征缴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方法,个税起征点目前是5000元,使用超额累进税率的计算方法如下:

缴税=全月应纳税所得额x税率-速算扣除数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应发工资-四金)-5000

实发工资=应发工资-四金-缴税

注意,不同的收入所得,适用的税率也是不一样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三条规定,个人所得税的税率:(一)综合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二)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房贷个税专项扣除标准

房贷个税专项扣除标准:夫妻双方婚前分别购买首套住房的,婚后可以选择其中一套房,由购买方按100%扣除,也可以由夫妻双方对各自购买的住房分别按50%扣除,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夫妻两人的最高扣除限额是1000元,既可以选择夫妻一方按100%扣除1000元,也可以选择夫妻双方各自扣除50%,也就是各自扣除500元。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纳税人本人或者配偶单独或者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者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者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

个税赡养老人扣除标准

纳税人赡养一位及以上被赡养人的赡养支出,统一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

(一)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按照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二)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由其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可以由赡养人均摊或者约定分摊,也可以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约定或者指定分摊的须签订书面分摊协议,指定分摊优先于约定分摊。具体分摊方式和额度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法律依据 该内容由 梁广宙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