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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型诈骗应该立案?

2021-02-16 来源:意榕旅游网

如案件属于民间借贷案件的,不属于公安机关受案范围,不能立案;如属于诈骗案的,属于公安机关受案范围则能立案。借贷式诈骗立案程序,先向公安局报案,公安局经过核实涉嫌犯罪的,就立案侦查,立案后对犯罪嫌疑人刑事拘留。

借款诈骗罪立案条件为:

1、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所有权;

2、客观上表现为使用诈骗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

3、主体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4、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

借贷式诈骗报案要注意的技巧如下:

1、提供相应的有效证据证明对方涉及诈骗。

2、提供对方非正规的金融机构,不具备相关的借贷资质,本身不合法的证明文件。

3、联合尽量多的受害者一起报案。民间借贷以利息高,放贷条件宽松,效率高等特点,一方面为急需资金的人群提供了一条快捷的融资渠道,在一定程度上对经济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但其高利息、放贷审查不严等特点也为其以后产生纠纷埋下了伏笔。同时也有一些不法之人假以借贷为名迅速骗取金钱提供的了空间和土壤。

如果经过公安机关的调查,发现诈骗罪证据不足,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自行侦查。补充侦查以2次为限。当然,若本身就属于证据不足不予起诉的情况,这个时候往往检察院会做出不予起诉的决定。所以涉嫌诈骗罪在证据不足的情况下,其实并不能直接对嫌疑人定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零七条

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发现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应当按照管辖范围,立案侦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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