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的,依照有关企业破产的法律实施破产清算。
一、公司破产后还能收购吗
公司破产后,如破产程序已经终结并办理了注销登记,不可以收购。在公司破产清算的过程中,可以被收购。但是此情形对于收购方而言,存在一定的法律风险。
《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二十一条规定,管理人应当自破产程序终结之日起十日内,持人民法院终结破产程序的裁定,向破产人的原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管理人于办理注销登记完毕的次日终止执行职务。但是,存在诉讼或者仲裁未决情况的除外。
第一百二十四条规定,破产人的保证人和其他连带债务人,在破产程序终结后,对债权人依照破产清算程序未受清偿的债权,依法继续承担清偿责任。
二、解散清算和破产清算的区别
1、适用的法律不同。解散清算按《公司法》规定程序进行;破产清算要严格依照《企业破产法》的程序进行。2、清算原因不同。解散清算的原因包括:营业期限届满、公司章程规定的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决议解散、被吊销执照或责令关闭等等;破产清算的原因是因公司资不抵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明显缺乏清偿能力。3、清算组成员组成不同。解散清算可以由公司股东为清算人,在需要法院强制清算时才由法院依法指定清算组成员;破产清算只能由法院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从破产管理人员名单中以法定程序(摇号)和方法选任4、确认程序不同。破产清算必须由法院确认,而解散清算则主要由股东或股东代表确认。
三、公司清算种类有哪些
公司清算的种类具体有:
1、普通清算,公司解散的,除合并或者分立的情形外,由清算义务人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
2、特别清算,公司清算时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清算事务移交给人民法院;
3、破产清算,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的,由人民法院指定管理人清算。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七条: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第一百九十条,公司破产,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的,依照有关企业破产的法律实施破产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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