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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死亡赔偿是指什么?

2023-09-30 来源:意榕旅游网

法律分析:工伤死亡赔偿是指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依法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支持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伤死亡补助金。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因工死亡的,其近亲属应当按照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赡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伤死亡补助金。工伤死亡的主要赔偿内容可分为三种,第一种是丧葬补贴,第二种是养老金,第三种是一次性工伤死亡补贴。这三个金额都是法律规定的标准。可以申请死亡,并要求支付丧葬费、抚恤金和一次性死亡补贴。丧葬费标准为6单位所在统筹地区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因工死亡,是指配偶、子女、父母、祖父母、祖父母、孙子女、孙子女、兄弟姐妹。支持亲属的抚恤金标准是:配偶,每月按作死亡员工月薪支付40%;其他亲属,每月按工亡职工本人月薪支付30%。孤寡老人或孤儿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一次性工亡补助标准20倍。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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