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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事挂名是否意味着免于承担法律责任?

2021-04-19 来源:意榕旅游网

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在挂名的情况下原则上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其任期为三年,可连选连任。规模较小的公司可以不设监事会,但应设立一至二名执行监事。监事会应包括股东代表和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监事会主席由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负责召集和主持会议。股东原则上不承担法律责任,但滥用法人地位造成损失时需承担连带责任。股东应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不得滥用权利损害公司或其他股东利益。

法律分析

挂名监事原则上是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的,监事的任期为三年,可以连选连任。人数较少以及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不设立监董事会,但是应当设立一至二名执行监事。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五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设监事会,其成员不得少于三人。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至二名监事,不设监事会。

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具体比例由公司章程规定。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监事会设主席一人,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股东原则上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但是在滥用法人的独立地位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情况下,需要承担连带责任。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股东应当尽到忠诚、勤勉义务。

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二十条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结语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司法》第五十一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立监事会,也可以设一至二名监事。挂名监事原则上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监事的任期为三年,可以连选连任。然而,股东在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情况下,需要承担连带责任。根据《公司法》第二十条,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其他股东的利益。如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四章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 第四节 监 事 会 第一百一十八条 本法第五十三条、第五十四条关于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会职权的规定,适用于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监事会行使职权所必需的费用,由公司承担。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六章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和义务 第一百四十七条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的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六章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和义务 第一百四十九条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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