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就诊可以报销住院费用,但是不能报销门诊费用。如果是省内异地就医,基本上都可以医保卡直接刷直接报。只要提前办理好异地就医登记即可在异地联网医疗机构看病、报销。建立事先备案制度,可以将参保人员身份认定、待遇类型确认等提前完成,将基金支付历史记录、个人账户金额,以及最新联系方式等相关信息事先采集起来,将影响直接结算的隐患在备案的过程中尽量消除,这样可以更好地保证持卡入院登记和出院结算一次成功。如果是普通门诊,比如感冒发烧之类,建议直接自费比较方便,否则得去医保局交材料办手续会很麻烦。而如果是急诊,大部分城市是支持“先救治,后报销”的,但是报销比例可能会比本地医院少一些。
办理医保异地报销需要以下手续:
1、异地就医报销我们首先需要准备好出院小结、发票以及用药明细表,然后还需要本人的有效身份证、医保卡、单位的异地就医证明。如果投保人是个人参保不是以企业的形式参保,就不需要出具单位的异地就医证明。
2、出具本院的异地转院证明,这个需要由主治医生开,然后并进行签字,再到医院的医保办公司办理转院证明。
3、然后携带上面的资料前往当地的医保局办理报销就可以了,一般最快3-7个工作日就可以拿到报销费用了。另外,一定要出具医院的转院证明,异地就医报销会比当地医保报销少报10%,没有医院的转院证明则少报20%
法律依据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做好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工作的通知》
第七条: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下列人员,可以申请办理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
(一) 异地安置退休人员:指退休后在异地定居并且户籍迁入定居地的人员。
(二) 异地长期居住人员:指在异地居住生活且符合参保地规定的人员。
(三)常驻异地工作人员:指用人单位派驻异地工作且符合参保地规定的人员。
(四)异地转诊人员:指符合参保地转诊规定的人员。
第十二条: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在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时,应当在跨省异地定点医疗机构范围内自行选定就医地定点医疗机构。
第十三条:异地转诊人员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时,应当按参保地规定在跨省异地定点医疗机构范围内确定转诊的定点医疗机构。
第十四条:异地就医人员应持社会保障卡就医,执行就医地医疗机构就医流程和服务规范。
第十五条:就医地经办机构应要求定点医疗机构对异地就医患者进行身份识别,确认相关信息,为异地就医人员提供优良的医疗服务。就医地经办机构负责医疗费用具体审核。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