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有下列两种方式:1.发起设立。就是所有股份均由发起人认购,不得向社会公开招募。2.募集设立。就是发起人只认购股份的一部分,其余部分向社会公开招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七十七条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可以采取发起设立或者募集设立的方式。
发起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的全部股份而设立公司。
募集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股份的一部分,其余股份向社会公开募集或者向特定对象募集而设立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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