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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父母是指什么

2024-01-18 来源:意榕旅游网

个人所得税父母指年满60岁的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岁的祖父母、外祖父母。赡养岳父岳母或公婆的费用不可以享受个人所得税附加扣除。

年满60岁的父母,仅指纳税人的生父母、继父母、养父母或其他法定赡养人。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扣除主体包括负有赡养义务的所有子女。即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继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子女均已经去世,负有赡养义务的是孙子女、外孙子女。

纳税人赡养一位及以上被赡养人的赡养支出,统一按照标准定额扣除。

一、什么是家庭赡养人数

赡养是指儿女在经济上为父母提供的必须生活用品和费用的行为,承担一定的经济责任,提供必要的经济帮助。家庭赡养人口数就是承担法定赡养义务的人口数,指失去劳动能力和生活来源的,需要赡养义务人给付生活必要费用的老人。赡养人不仅仅是老人的子女,,也包括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子女指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继子女。其他负有法定义务的人是指老年人的孙子女、外孙子女。

二、赡养老人和子女教育扣除情况

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6项专项附加扣除之一。2019年1月1日起,纳税人计算个税应纳税所得额时,在5000元基本减除费用扣除和“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外,还可以享受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以及赡养老人等6项专项附加扣除。纳税人赡养一位及以上被赡养人的赡养支出,统一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十五条

公安、人民银行、金融监督管理等相关部门应当协助税务机关确认纳税人的身份、金融账户信息。教育、卫生、医疗保障、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住房城乡建设、公安、人民银行、金融监督管理等相关部门应当向税务机关提供纳税人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专项附加扣除信息。

个人转让不动产的,税务机关应当根据不动产登记等相关信息核验应缴的个人所得税,登记机构办理转移登记时,应当查验与该不动产转让相关的个人所得税的完税凭证。个人转让股权办理变更登记的,市场主体登记机关应当查验与该股权交易相关的个人所得税的完税凭证。

有关部门依法将纳税人、扣缴义务人遵守本法的情况纳入信用信息系统,并实施联合激励或者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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